heinz 发表于 2018-3-16 00:51

贪这点小便宜,绝对人品问题

akingmax 发表于 2018-3-16 12:12

支持搂主,看到这么多回帖,搂主和快递是有错,难道别人丢了钱,你拾了别人钱就可以不还么,这就是不当得利,其实还是表现在人品上!人差劲就不要再说了!

ssitssit 发表于 2018-3-26 05:12

看了这贴,原来恩山论坛里还有这么多贪小便宜的人啊,楼主别气了,以后注意点!

446432510 发表于 2018-3-26 09:50

你jb也不是什么好家伙,那天人家一个评价差一点是不是就公布人家个人信息

蓝之痕 发表于 2018-3-28 09:23

这种人确实人品有问题,不过发生这种情况快递是有责任的,卖家和买家没必要为此埋单!!!协商不成,证据确凿的话,建议楼主让快递公司上告,费用买家承担!!!好好的治一治这种货!!!
我买的东西,卖家发的快递出现问题,结果说免费送我,我说如果快递过来没问题我会给你发红包,结果验货无误,给卖家发了全额的红包!!!一点点便宜都想占,这种人真不可交!!!

蓝之痕 发表于 2018-3-28 09:28

不过公布人家私密信息就过激了!!!本来你没错,但要是出现严重后果,楼主你是要法律责任的!!!

补充内容 (2018-3-28 09:29):
这就不是几百块钱的事了!!!

manhuabashenan 发表于 2018-5-3 12:39

一堆圣母婊

chinaleof 发表于 2018-5-13 21:07

如果是快递引的问题,楼主只能去追责快递赔偿,买家换不换只有快递去追责。

楼主卖家可以指责买家人品问题,曝光买家隐私信息这样就是你的大大不对了,且有可能附上法律责任,你这样做的谁敢和你做生意。

PS一下:翻帖子翻到90楼,楼主卖家道德人品也不怎么样。

Laidayday 发表于 2018-5-30 08:38

自认倒霉吧,我以前也发过,快递公司贴单子贴串了,卖家收到货才知道发错了,不还你你也没辙的

laoma348 发表于 2018-5-30 09:12

这个属于不当得利。数额较小。法律好像也管不到。不过同意楼上有朋友说的 做生意犯错吃亏了就曝光对方?谁还敢和你做生意。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,人家还你是道德,不还你是本分。不如想想以后怎么避免这种事情发生才是实在。

补充内容 (2018-5-30 09:28):
另外,如果是我,我会联系卖家将商品退还。

明明73 发表于 2018-5-30 10:35

前几天百世汇通打电话,说我有一个快递到了,竟然是我家的地址,我还挺纳闷,好几年没有往家里寄过东西了,现在都是在店里,就打电话让老妈收了,下午下班,收到一个电话,辽宁的朋友,说在网上买了一件货,给卖家退回,竟然退到我这里来了,顺便加了微信,我说告诉我地址我给你直接退给卖家就好了,这个人百般感谢,并且说此商品比较贵,其实我都没有拆开看,第二天帮忙直接退给卖家了,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占便宜,做人的道理。

吉极 发表于 2018-6-6 17:57

楼主算了吧,就当义捐了。如果你在商场买东西,卖家给了超过你买物品价值商品给你,你拿走了,估计商家也只有自认倒霉。

qq1066262688 发表于 2018-6-24 15:52

我买A版的k2p结果卖家发我B版的k2p,你们说我该怎么办?

Maizi 发表于 2018-6-25 10:13

吧主,你还有k3的路由器卖吗?

3902876 发表于 2018-6-25 16:20

你都说了 差价是100,为什么只补偿人家50呢?

补充内容 (2018-6-25 16:23):
是卖家和快递错在先,为什么要公布买家的?这显然是不道德的行为。自己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。为什么不直接跟K2P的买家 直接给他补差价呢?这不就没这么多问题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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