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k 发表于 2009-3-5 10:04

交易板块规则,请卖家和买家务必认真阅读。

一.声明及总则:
   1:恩山特别提醒:本区为商品/闲置物品交易区,任何网络交易都存在潜在风险!请不要先款、先货交易,务必使用淘宝、闲余、转转等中介方式进行交易;论坛不对物品相关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及交易结果负责!

   2:为了保障论坛交易顺利有序,公开公平,维护买卖双方利益,防止某些非法商业行为损害论坛及广大会员的利益,特制定本规则;

二:发帖规则及违规处理:
   1:交易帖必须按照样板帖格式选择正确的分类发帖,主题明确,必填的内容必须填写。不按照样板格式发帖或主题不明确的,版主可作关闭或者删除处理, 由于某些必填内容未填写而引起相关纠纷的,未填内容以论坛默认处理;

   2:交易区内禁止发布与交易无关的帖子,禁止恶意灌水。交易纠纷贴必须发到“交易纠纷、投诉”区,发在交易区的纠纷贴按违规帖处理。违规帖子将做删除,关闭、屏蔽或者转移处理,论坛不承担另行通知的责任。情节严重的,将进一步处理;

   3:交易区禁止发布涉及到侵权、涉黄、涉假、来路不正等物品;不当得利物品,如赃物、走私物品等,违规帖子将做删除,关闭或者转移处理,论坛不承担另行通知的责任,情节严重的,将进一步处理;

   4:未经帖主允许,不得在主题帖内搭车卖物品,不得用不实信息进行捣乱。违规帖子一律屏蔽,并对发布者进行警告,情节严重的,将进一步处理;

   5:交易物品必须为现货,禁止任何预先收费的行为(包括定金),DIY作品必须保证样板能够正常稳定的工作;

   6:交易主题内物品必须明码标价,标“防删价”的,等同视为未标价。违规帖子一律屏蔽;

   7:交易区禁止发表大量的(24小时内超过5个主题)或者重复内容的主题,违规者视情节按照恶意灌水或者扰乱交易秩序处理。情节严重的,将进一步处理;

   8:禁止用马甲蓄意顶帖,相互顶帖。违者按照论坛规则的“恶意灌水”从重处理;

   9:交易帖发布后严禁自行编辑/删除与交易有直接关系的关键内容,如有违反,由主题发布、编辑、删除者负全部责任 ,并视情节给予扣分,警告,禁言,黑名单等处理;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      10:关于进一步处理:根据情节的严重性,将作有限时间的禁言/永久禁言/有限时间的禁止访问/黄牌警告/永久性禁止访问(即封ID)/封IP等处理。触犯法律的,本坛将保留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处理。



提醒:
1、任何交易帖都不会删除,如果交易帖存在问题可以站内联系longlo要求屏蔽处理;
2、任何交易帖都不可以编辑,只能对内容进行补充;
3、请保护自己的个人私隐,请勿在贴内留下自己的详细联系方式,譬如电话号码、家庭住址或者自己的姓名,可以留网络通讯软件,譬如QQ或者微信或者旺旺、转转等;
4、“众口铄金”这个成语我们大家都知道,所以您在浏览交易帖准备回贴的时候请“嘴下留情”,不买也不要瞎捣乱,很多时候少说几句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




awingpotato 发表于 2009-3-5 16:26

这个好。有人怕自己卖的价格比JS还高,有人怕自己出的价格比JS还低。有人想抓水鱼。:lol

awingpotato 发表于 2009-3-5 16:28

举双手支持,鄙视下不敢自己出价格的JS 或者玩家 或者半个JS 或者半个玩家。:victory:

可口可乐 发表于 2009-3-6 11:21

明码标价,举双手支持:lol

tcpg 发表于 2009-3-6 11:38

支持明码标价!!

吸铁石 发表于 2009-3-6 11:56

对,支持明盘!

yy5409 发表于 2009-3-6 16:41

说的有些道理,不过可能实现起来有点困难。本来买卖就是竞争,还有挑选卖家、买家!!!O(∩_∩)O~:lol

redcom 发表于 2009-3-7 00:01

呵呵,反正目前我是做到明盘了

jieoas 发表于 2009-3-11 19:31

我发不了贴啊

abcd488 发表于 2009-3-26 09:48

aipie0066 发表于 2009-3-30 17:04

支持明盘!!!!!!!!!!!!!!

星风 发表于 2010-8-4 12:54

为什么不准搭车呢?
搭车拼的不就是价格嘛?

邪恶海盗 发表于 2018-5-2 13:07

表示支持搭车...;P

yangenwei 发表于 2018-5-3 20:22

当然支持咯,明码标价,能砍就砍

fu12530 发表于 2018-5-6 02:24

这个大法好。想要浑水摸鱼的人都赶出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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